
美国上诉法院维持撤销借记卡交换费上限裁决
新收费标准及生效日期尚未公布,接受美国借记卡付款的商户需关注成本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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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与解读
美国第八巡回上诉法院于10月26日维持下级法院裁决,撤销21美分的借记卡交换费上限,要求美联储重写符合法定边界的收费标准。[1]诉讼涉及美联储对2010年《多德-弗兰克法案》德宾修正案的实施;来源同时列明,金融机构还可收取交易金额的0.05%及额外1美分防欺诈费。[1]下级法院认为,增加第三类成本将数十亿美元从商户转移至发卡机构。[1]裁决涉及美国商户、金融机构及消费者承担的借记卡交易成本,但新标准和生效日期尚未公布,尚不能据此确定卖家实际支付费用的变化幅度或时间。[1]
影响谁
接受美国借记卡付款的电商卖家、美国商户、涉及借记卡交易的金融机构
影响什么
借记卡交换费规则需重写,相关交易成本面临调整;新标准及生效日期尚未公布,目前无法确定卖家实际费用如何变化。[1]
建议怎么做
- 关注美联储后续公布的收费标准及生效安排。
- 向支付服务商核实借记卡收费构成,并确认后续规则变化是否会传导至实际账单。
全部报道(1)
- 美国法院要求美联储重写借记卡交换费规则
美国第八巡回上诉法院于10月26日维持下级法院裁决,撤销美联储依据2010年《多德-弗兰克法案》德宾修正案制定的借记卡交换费上限,并要求其重写符合法定边界的收费标准。裁决影响美国商户、金融机构及消费者承担的借记卡交易成本,但新标准和生效日期尚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