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获附条件批准
交易调整为77.94亿元收购90.02%股份,具体限制性条件尚未在所给来源中披露。
AI 综合摘要,交叉核对了 2 家报道
市场监管总局经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该项股权收购,并依据《反垄断法》第三十六条公告;所给来源未披露限制性条件的具体内容及生效时间。[1][2]据钛媒体报道,交易方案由最初83亿元收购100%股权,调整为77.94亿元收购90.02%股份,交易对价以股份支付为主。[3]该报道预计,合并后双方在国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的整体份额将达到55%-60%,但获批不等于交易已经完成。[3]对使用电梯媒体广告的电商品牌而言,后续关注点是交易落实及竞争安排;现有来源未提出卖家必须执行的操作,也未披露广告价格调整。[1][2][3]
影响谁
使用分众传媒或新潮传媒投放电梯媒体广告的电商品牌及卖家
影响什么
交易可能改变国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竞争格局,涉及相关卖家的媒介采购与投放评估;现有来源不足以判断广告价格、合同或服务是否会调整。[1][3]
建议怎么做
- 关注市场监管总局公告中的限制性条件,核实是否涉及广告采购和市场竞争安排。
- 在续签或新增投放前,向合作方确认报价、覆盖资源及合同条款是否变化。
事件进展
36氪: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获附条件批准
36氪: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
钛媒体: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获批
全部报道(3)
- 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获附条件批准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反垄断审查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原文未披露限制性条件具体内容及生效时间,影响范围主要为该收购交易相关公司与市场竞争安排。
- 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
36氪援引央视新闻称,市场监管总局收到分众传媒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查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该项经营者集中,并依据《反垄断法》第三十六条公告。文中还提到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效率提升。
- 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获批
2026年10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交易由最初83亿元收购100%股权调整为77.94亿元收购90.02%股份,合并后国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份额将达55%-60%,影响国内梯媒竞争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