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贸易投资磋商第二次例会形成成果共识
部分商品降税仍处探讨阶段,双方商定于2027年3月召开第三次例会。
AI 综合摘要,交叉核对了 3 家报道
2026年10月8—9日,中欧双方在北京围绕贸易和投资平衡、出口管制、知识产权、世贸组织改革等议题开展会谈。[1][2]双方同意发挥贸易监测机制作用,探讨在世贸组织规则框架下降低部分商品关税的可能性;这并非已确定的降税安排,来源未公布具体商品清单、税率或生效日期。[1][3]磋商涉及医疗器械、化妆品、药品、逆变器、农食产品等领域,并就电动汽车、混动汽车贸易深入讨论。[1]双方还同意加强出口管制政策沟通,并商定于2027年3月召开第三次例会,此前包括1月举行部长级视频会议。[1][2]
影响谁
从事中欧商品贸易的跨境电商卖家、经营医疗器械、化妆品、逆变器、农食产品等相关品类的卖家
影响什么
部分商品关税存在进一步磋商空间,但目前没有可据此执行的降税安排;涉及相关品类的卖家可关注后续政策,不宜将潜在降税直接计入采购和定价成本。[1][3]
建议怎么做
- 关注商务部后续公告,核实是否公布降税商品范围、税率及生效时间。
- 采购、报价和利润测算仍按现行适用税费执行,不将磋商意向视为已落地优惠。
- 经营磋商涉及品类的卖家可持续跟踪相关成果及出口管制政策沟通进展。
事件进展
36氪: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声明
36氪:中欧将探讨降低部分商品关税
钛媒体 转载/同发: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声明(出自《【钛晨报】中央重磅部署19项举措,新质生产力发展路径明确;证监会发文,权益类基金成立门槛拟降至5000万元;浙商大佬俞发祥遭立案,两家A股公司回应》)
36氪:商务部解读中欧贸易投资例会成果
商务部 · 政策解读:中欧贸易投资磋商第二次例会成果解读
全部报道(5)
- 中欧贸易投资磋商第二次例会成果解读
10月8-9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欧盟委员会委员马罗什·谢夫乔维奇在北京共同主持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双方围绕贸易投资平衡、出口管制、知识产权、世贸组织改革等形成共识,涉及医疗器械、化妆品、药品、逆变器、农食产品、电动汽车、混动汽车等领域,并商定2027年3月召开第三次例会。
- 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声明
据商务部消息,2026年10月8-9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欧盟委员会贸易和经济安全委员马罗什·谢夫乔维奇在北京举行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双方形成成果共识清单,并商定2027年3月召开第三次例会,1月举行部长级视频会议。
- 中欧将探讨降低部分商品关税
商务部发布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联合声明。2026年10月8-9日,中方与欧盟在北京举行第二次例会,双方将继续探讨在世贸组织规则框架下降低部分商品关税的可能性,并将于2027年3月召开第三次例会。
- 商务部解读中欧贸易投资例会成果
10月8-9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欧盟委员会贸易和经济安全委员马罗什·谢夫乔维奇在北京共同主持召开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双方围绕贸易和投资平衡、出口管制、知识产权、世贸组织改革等议题会谈并形成成果共识,商务部欧洲司负责人对相关成果进行解读。